“务工大军”返粤开工******
中新社广州1月30日电 (记者 程景伟)春节过后,中国第一经济大省——广东迎来异地务工人员返岗高峰。
“稳就业促发展——桂籍务工人员入粤返岗免费专列”载着544名广西籍务工人员,于1月30日16时34分抵达广州南站。广东省政府有关负责人到高铁站站台迎接。
“我在广东工作15年来,给家里带来了不少变化,日子一天比一天好。新房子修了两层,也买了小车。”返回广州上班的韦先生,来自广西柳州市柳江区三都镇。他表示,今年将努力提升技能,争取升职加薪。
连日来,广州南站人潮汹涌。多趟高铁专列将大量的外省务工人员陆续接回广东。“现在厂里订单多了,我就想赶紧回来开工挣钱,给儿子多挣点奶粉钱。”来自广西桂林的段先生,已于1月29日乘坐专列抵达广州,回到广州市白云区一家电子零部件生产企业工作。
据介绍,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计划春节后直接组织返岗专列14趟,专车380班次,包机3趟,“点对点”组织外省务工人员入粤返岗2.5万人。目前,已通过专列共帮助1800余名务工人员及时入粤返岗就业,示范带动各地和企业加大组织对接力度,帮助务工人员便捷返岗、快速就业。
广东是中国第一用工大省。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测,广东的外省务工人员约2300万,约占全国的1/3。今年春节前,外省务工人员返乡率约75%。随着春节假期结束,广东各地企业相继开工,用工需求迅速回暖。
广东多措并举,全力保障企业节后用工需求。去年以来,广东拿出830亿元人民币,引导企业将员工稳在广东、稳在企业、稳在岗位。
同时,广东着力下好企业用工保障“先手棋”,强化“逆向招工”。春节前,该省就组团到劳务协作省份现场招聘、预订员工,截至目前已组织线上线下招聘对接活动800多场。此外,广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春节期间保供等重点企业给予留工补贴、交通补助。
目前,广东整体的员工返岗率达到一半以上,基本回到新冠疫情前同期水平。
广东近日召开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一大批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在全省各地先后动工,预计近期会有力地拉升用工需求。
“广东的制造业用工需求会进一步上升,尤其是对熟练技能人才的需求会增多。”广东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局长夏义兵称,据监测,春节后该省人力资源市场岗位供求缺口约50万人。
据介绍,广东将依托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等劳务协作机制,“点对点”定向开展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加强劳务协作、保障企业用工。(完)
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